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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6章 救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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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玥儿来说,紫苏也是良师益友。

瑾儿小朋友提着一篮子的桃子,回到了荣瑞堂。

一篮子李子,其实也就十来个。她那篮子,是超级迷你型的。不然的话,以她的年纪来说,也提不动啊。

“娘亲,吃李子,瑾儿亲自摘的!”远远的,瑾儿就对紫苏喊道。

华儿也跌跌撞撞的追了过来,不甘示弱的喊道:“娘亲,华儿请立春叔叔摘了桃子,又大又红的桃子,是在树顶上采摘的。华儿吃过了,非常的好吃!”

说话间,两人就都向紫苏扑了过来,讨好的看着她。

紫苏伸手接过两人的篮子,放在桌子上,笑容可掬:“娘这就让红豆去洗干净,和你们方琼姑姑一起品尝一下!”

“好哒!”瑾儿不禁咧嘴笑了。

华儿也使劲点头:“娘亲,很好吃,多吃一点!”

紫苏低头亲了华儿 一口:“好嘞,华儿给娘的桃子,娘自然要多吃一个!”

华儿使劲的挣脱了她的怀抱,扬起小脑袋,不满的道:“娘,人家是大孩子了,你不要当着外人的面亲来亲去!”

自从有了瑜儿和荣儿,他就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。

瑾儿却把小脸蛋凑过去:“娘亲,亲我一口,我愿意给你亲!”

“好嘞!”紫苏低头就在她那纷嫩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,笑容满脸:“好孩子,不愧是娘贴心的小棉袄。

瑾儿的心里美滋滋的。

她的灵魂虽然是成年人的,但是她是胎穿,从心底里把自己当成了紫苏的女儿。在她的心里,紫苏就是她这一世的亲生母亲,是她必须要孝敬的长辈。她是紫苏十月怀胎生下来的,她有义务带给紫苏幸福和快乐。

云朵和如风也紧跟着走了进来,兄妹俩十分恭敬的给紫苏行礼:“云朵(如风)给上官姑姑请安。”

两个小家伙竟然跪在地上,给紫苏行了一个大礼。

紫苏连忙离座起身,一手一个把孩子们扶了起来:“哎呦,好孩子,日后见了姑姑,不用行此大礼。”

云朵就笑着说道:“姑姑是长辈,又好久不见了,给姑姑行大礼,那也是应该的。”

“好孩子,这是姑姑给你们的礼物。”紫苏连忙将早就准备好的荷包,各给了兄妹俩一个。云朵的是珠花,如风是玉佩。

这珠花和玉佩,都是她亲自设计的,是独一无二的。而且,价值不菲。

云朵和如风就去看方琼。

方琼就道:“既然是你们上官姑姑给的,那就收下吧!”

云朵和如风这才伸手接过,恭敬的道:“谢谢姑姑。”

紫苏就拉云朵坐在了身边的椅子上,和蔼的问道:“在五里坪书院,过得好不好?”

云朵恭敬的应道:“回姑姑的话,过得很好。书院里吃得好,住的也好,同窗们也都很友爱。有什么事情,夫子和山长都会帮忙解决,姑姑不用担心。”

紫苏:“小休一天的时候,你们可以去小石潭吃晚饭,好好的补充一下营养。”

云朵:“谢谢姑姑,我和哥哥去过两回,日后有空,我们一定还会去!”

紫苏:“这就好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,可以跟沈叔叔和白芷婶子说。”

云朵再次福身行礼:“谢谢姑姑,云朵知道了。”

紫苏看着这个非常懂事,也非常可爱的小姑娘,不禁感慨万分。要知道,她差一点就成了这个小姑娘的继母,若是她果真成了云朵的继母,今时今日的她,过的日子又是另外的一番景象吧?

方恒跟端王在喝茶聊天。

端王问道:“你任期满了,是不是打算在京城谋个职位?”

方恒:“我确实是这样想的,这么多年过去了,也是时候回京城来了!不然的话,这京城里的人,都快要把我给忘记了。而且,这么多年的历练,也差不多了!”

端王:“是否要我帮忙?”

方恒:“不用,谢谢你的好意。如今,你早就退隐了,没有必要为了我,又跟谁求情。我会尽我所能,能谋取到什么职位,就什么职位。”

端王:“这样吧,你可以去找紫苏的舅舅,他如今还是吏部尚书。动作快一点,再过两个月,他也要退隐了!在他退隐之前,请他帮你一把吧!”

方恒离座起身,对着端王,深深的施了一礼:“谢谢王爷,王爷的大度和宽容,我自惭不如!我就听你的,明天就去余府做客,请余大人帮我一把!”

端王:“嗯,这样才对嘛,有门路不用,岂不是浪费了?余大人对你的印象挺好的,只要你的要求不过分,我相信他一定会伸出援手的!”

方恒:“余大人是个好官,是个真正为民做主的清官,他是我十分敬佩的长者。”

当晚,方恒就给余哲递了求见的帖子,请求余哲答应他在第二天晚上去余府拜见。

余哲想了想,还是答应了。

方恒此人,是个难得的好官,有能力有魄力,品德也十分不错。这样的官员,很难得了。在他退隐之前,就拉拔方恒一把吧,如此,也算是为自己留一个后路。日后,或许有用得着方恒的地方。

第二天晚上,两人见面之后,都不禁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。余哲对方恒很是满意,认真的翻阅了他的档案,并派心腹之人去调查过方恒之后,他在方恒的任职文书上批示:此人可以胜任吏部侍郎之职。

皇上大笔一挥:准奏!

就这样,方恒如愿留在了京城为官,成了吏部侍郎。这个职位,都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,多少人争得头破血流。没有想到的是,竟然会被方恒不声不响的得去。

世人原本还以为,作为吏部尚书的余哲,会对这个追求过榆林郡主的人很厌恶,会给方恒穿小鞋,派给他一个没有实权的尴尬的职位。哪里知道,余哲竟然如此的大度,连吏部侍郎的职位也肯给方恒。

这让许多得了眼红病的人,不禁恼怒万分。

他们算来算去,竟然漏算了这么一个人。唉,真是鹬蚌相争,渔翁得利。这叫什么事啊!为了这么一个职位,他们那么多的人,几乎打得头破血流,还平白的得罪了不少人。到头来,竟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
这个方恒,也太会钻营了吧?也不知道他使了什么手段,竟然让一向铁面无私的余哲,向着他这个余哲原本应该很讨厌的人。

话说,当年应氏去小石潭闹事,余哲知道了,曾经十分的生气。而且,在此之前,余哲就很不看好方恒,觉得他是个鳏夫,又带着两个拖油瓶,忠信侯府又乱得不行。他这么个人,哪里配得上紫苏?

在方恒跟端王之间,余哲是倾向于端王的。只是,那个时候紫苏喜欢方恒,不想跟皇室的人有什么牵扯,他也没有办法。后来,应氏那么一闹,紫苏就疏远了方恒,余哲为此还高兴了一阵。

说实话,那个时候的余哲,对方恒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的。后来,方恒在县令的任上,做出了不少成绩。去了榆林郡之后,依然是个两袖清风的好官,余哲对方恒的印象,这才慢慢的改变。

方恒万万没有想到,余哲竟然会将吏部侍郎这个职位给他,不禁十分的感动。同时,也是十分的开心。他对自己很有信心,只要给他机会,让他在吏部侍郎的职位上呆上几年,他就可以争取到吏部尚书这个职位。

听说儿子做了吏部侍郎,忠信侯不禁又惊又喜。

惊讶的是,这个跟他一向不对付的儿子,竟然会有这么大的能耐。这个儿子这才多大啊?就做了吏部侍郎,不得了啊,很有能耐嘛!日后,看来他得对应氏好一点,不然的话,即便儿子做了吏部尚书,他这个做父亲的,也休想沾光!

当天晚上,他就去了应氏住的院落,对她道:“儿子如今是吏部侍郎了,今晚我在你这里用饭,在你这里歇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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